附件:
2018年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情況表
省(區、市)(蓋章):江蘇省相城中等專業學校 填表人:黃峰 辦公電話:0512- 66152391 手機:13862412525
畢業 生數 |
就業 人數 |
直接就業人數 |
就業率 |
對口 就業率 |
就業學生中: 就業去向分組(一) |
直接就業學生中: 就業產業分組(二) |
直接就業學生中: 就業地域分組(三) |
直接就業學生中:就業地點分組(四) |
直接就業學生中: 就業渠道分組(五) |
去向 |
人數 |
去向 |
人數 |
去向 |
人數 |
地點 |
人數 |
渠道 |
人數 |
690 |
690 |
130 |
100% |
90.5% |
機關和企 事業單位 |
8 |
第一產業 |
0 |
本地 |
114 |
城區 |
72 |
學校推薦 |
44 |
合法從事 個體經營 |
112 |
第二產業 |
63 |
異地 |
16 |
鎮區 |
58 |
中介介紹 |
0 |
其他方式 |
10 |
第三產業 |
67 |
境外 |
0 |
鄉村 |
0 |
其他渠道 |
86 |
升入高一 級學校 |
560 |
|
升入高一級學校學生中:
對口單獨招生考試 升學人數 |
五年一貫制升學人數 |
三二分段制升學人數 |
技能拔尖人才免試 升學人數 |
通過普通高考錄取 升學人數 |
其他方式升學人數 |
190 |
116 |
|
|
|
254 |
專業類別 |
畢業生數 |
就業人數 |
對口就業人數 |
專業類別 |
畢業生數 |
就業人數 |
對口就業人數 |
農林牧漁類 |
11 |
11 |
10 |
休閑保健類 |
|
|
|
資源環境類 |
52 |
52 |
47 |
財經商貿類 |
201 |
201 |
182 |
能源與新能源類 |
|
|
|
旅游服務類 |
90 |
90 |
81 |
土木水利類 |
31 |
31 |
28 |
文化藝術類 |
5 |
5 |
4 |
加工制造類 |
172 |
172 |
156 |
體育與健身類 |
|
|
|
石油化工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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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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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輕紡食品類 |
|
|
|
司法服務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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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運輸類 |
34 |
34 |
31 |
公共管理與服務類 |
|
|
|
信息技術類 |
94 |
94 |
85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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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醫藥衛生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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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690 |
690 |
624 |
直接就業學生中:
就業合同簽訂情況(人數) |
起薪情況 |
社會保險情況(人數) |
未簽 合同 |
1年及以內 |
1~2 (含)年 |
2~3 (含)年 |
3年 以上 |
平均 起薪 (元/月) |
其中:(人數) |
沒有 社保 |
三險 |
五險 |
三險一金 |
五險一金 |
1000及以下 |
1001~1500 |
1501~2000 |
2001~3000 |
3000以上 |
16 |
97 |
15 |
2 |
0 |
3058 |
0 |
0 |
0 |
34 |
96 |
0 |
111 |
3 |
14 |
2 |
畢業學生中:
資格證書情況(人數) |
就業滿意度情況(人數) |
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
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
無法評估 |
不滿意 |
比較滿意 |
滿意 |
非常滿意 |
690 |
0 |
27 |
0 |
98 |
497 |
68 |
填表說明:
1.本表填報數據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1日。
2.本表填報的中等職業學校數據包括:普通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級中學和成人中等專業學校數據,不包括技工學校數據。
3.畢業生數:指上學年具有學籍的學生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及格,取得畢業證書,實際畢業的學生數。
4.就業人數:包括到各類就業單位或崗位工作、升入各類高一級學校的畢業生數。
5.直接就業人數:指直接上崗就業的畢業生數,不包括升入各類高一級學校的畢業生數。
6. 就業去向中:
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包括到各類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以及到各類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境內外資企業就業;
合法從事個體經營:包括以個人為主,依法經核準登記,取得經營資格,從事經營活動和回鄉從事農業生產;
其他方式:包括應征入伍、境外就業等不屬于上述兩種情形的就業方式;
升入高一級學校:指升入境內外高一級學校;
7.就業產業分:
第一產業是指農、林、牧、漁業(不含農、林、牧、漁服務業);
第二產業是指采礦業(不含開采輔助活動),制造業(不含金屬制品、機械和設備修理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
第三產業即服務業,是指除第一產業、第二產業以外的其他行業。第三產業包括: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國際組織,以及農、林、牧、漁業中的農、林、牧、漁服務業,采礦業中的開采輔助活動,制造業中的金屬制品、機械和設備修理業。
8.就業地域分:
本地就業:指在學生戶籍所在省(區、市)行政區內就業;
異地就業:指在學生戶籍所在省(區、市)行政區以外,中國境內就業;
境外就業: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以外或者臺灣地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就業。
9.就業地點分:本表所稱城區、鎮區、鄉村采用教育統計口徑。
城區:含主城區、城鄉結合部。
鎮區:含鎮中心區、鎮鄉結合部、特殊區域。
鄉村:含鄉中心區、村莊。
10.就業渠道分:
學校推薦:指學生通過學校直接與企事業等用人單位聯系,推薦學生就業;
中介介紹:指學校通過中介組織或畢業生通過中介組織聯系就業;
其他渠道:指學校推薦、中介介紹以外的其他就業渠道。
11.境外就業,在就業地點分組(四)中歸入城區,在就業渠道分組(五)中歸入其他渠道。在就業產業分組(二)中,按實際情況填寫。
12.重要公式:
(1)就業率:指當年學校就業人數占畢業生數的比率,保留兩位小數。
(2)對口就業率:指當年學校畢業生就業的崗位或從事的工作與所學專業一致或接近的就業人數占畢業生數的比率,保留兩位小數。
(3)畢業生數≥就業人數≥對口就業人數。
(4)直接就業人數=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就業人數+合法從事個體經營人數+其他方式直接就業人數=第一產業就業人數+第二產業就業人數+第
三產業就業人數=本地就業人數+異地就業人數+境外就業人數=城區就業人數+鎮區就業人數+鄉村就業人數=學校推薦就業人數+中介介
紹就業人數+其他渠道就業人數。
(5)就業人數=直接就業人數+升入高一級學校人數。
(6)就業合同簽訂情況欄總人數=起薪情況欄總人數=社會保險情況欄總人數=直接就業人數。
(7)資格證書情況欄總人數=就業滿意度情況欄總人數=畢業生數。
(8)平均起薪:指當年學校直接就業學生剛開始工作時的月薪總和除以直接就業人數,數值取整。
13.專業類別為《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10年修訂)》(以下簡稱《目錄》)劃分的19個專業類別,各專業就業情況依據《目錄》歸入相關專業類別中予以統計。在《目錄》中取消的專業就業情況按照《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歸入對應專業類別中予以統計。
14.三險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五險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指住房公積金。